
-
小姑媽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02-02 20:48
店面出租火災不理賠? 屋主難接受
民視民視 – 2017年2月2日 下午8:40.
台中有一位老先生,把店面租給早餐店,上個月(1月)不幸發生火警,老先生以為房子有買了產物險,不用太擔心,但事後保險公司,卻以老先生當年買的產物保險單,是住宅不是出租,使用目的不符,拒絕賠償。讓屋主難以接受。
早餐店傳來陣陣的燒焦味,樓上的住家被濃煙嗆醒,趕緊跑下樓逃命,消防隊獲報,用電鋸鋸開鐵門,進入火場滅火。
火災撲滅後,整個早餐店被燒得焦黑,煎台、廚具付之一炬。這場火發生在1月23日,房東是一對80歲的老夫婦,他們花了畢生積蓄買了這間店面,租給人做早餐店,十幾年前還向保險公司買了產險,以為可以獲得保障,沒想到火災發生後,保險公司說他們使用目的不符,拒絕理賠。
白白繳了十幾年的保費,出險時才告知被保險人,選錯使用項目、不能理賠,讓屋主很難接受!家屬表示當初要投保時,業務員連看都沒來看,也沒有清楚說明,自用住宅和出租有什麼差別,老先生以為房子投保了,都可以理賠,沒想到一毛錢都沒賠到,家屬痛批,保險公司讓消費者買到一份沒有保障的保單,簡直是坑人。
事後保險公司透過書面聲明表示,接到理賠申請後,已經請公證人進行案件了解,目前正在處理中。(民視新聞中部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