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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6-24 21:48
美參院外委會 確認對台六項保證
2016年06月24日 21:29 蔡育崡
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周四通過一項共同決議案,確認《臺灣關係法》以及1982年雷根總統對臺灣作出的六項保證是美國處理對台關係的基石,並且敦促美國總統與國務卿公開、主動、始終如一地承認六項保證是美國與臺灣關係的基石。
參議院的這項共同決議案由參議員馬可魯比奧、施羅德布朗、羅伯特梅南德茲、柯裏加德納以及詹姆斯殷霍夫發起。此前國會衆議院在今年五月十六日通過了相似決議。
《臺灣關係法》規定,美國將提供臺灣必要的防禦武器,讓臺灣有能力抵禦任何可能危害臺灣安全、社會及經濟的武力侵犯和脅迫。
國會衆議院外交委員會修正後的「六項保證」則表明:美國未曾同意定下終止對臺灣軍售的日期;未曾同意在對臺灣軍售前徵詢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意見;不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臺灣之間扮演調停角色;不會修改《臺灣關係法》;不會更改美國有關臺灣主權的立場,以及不會迫使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
此項共同決議案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無需總統簽字生效,僅代表美國國會的看法與立場。
(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