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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空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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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5-14 07:29
文資法大翻修 毀古蹟恐吃牢飯!
為強化國內古蹟及文資保存,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文資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決議未來拆遷、毀損古蹟,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得併科50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罰金。對此,推動修法的立委管碧玲指出, 文資法修正後,將可望使台北機廠、左營舊城、熱蘭遮城等重要古蹟保存再利用難題重見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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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導指出,由於目前草案毀損歷史建築者,僅處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鍰,使國內不少古蹟常莫名「自燃」,破壞者更是有恃無恐,因此此次修法更加入古蹟、歷史建築等提報審議期間,若遭毀損,罰則亦同國定古蹟的條款。
此外,對已經核定的國定古蹟保存計畫,政府辦理徵收,協議價購時,將可不受土地徵收條例限制,以高於市價的金額徵收,使古蹟原貌得以重現,並為居民解套。立委管碧玲更興奮表示,台北機廠的未來,可望因這次修法,而得以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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