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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11-06 10:12
財部課不到稅... 會計師:跨境電商 應採登記制
工商時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雙11光棍購物節來勢洶洶,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對於跨境電子商務生意強強滾,財政部卻陷入課不到稅的窘境,建議參考歐盟修法改採境外電商「登記制」,才能課掌握營業額課到營業稅和所得稅,並讓台灣電商處在公平的競爭平台。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會計師林志翔說,電子商務蓬勃發展,已產生多種新興交易模式,例如之前遭國稅局補稅處罰的國際訂房網站「Agoda」。去年光棍節單日網購銷售額高達93.2億美元,顯見電子商務強強滾,錢潮在光纖網路裡流動,但台灣的稅捐機關卻課不到稅。
林志翔指出,台灣的稅法是20多年前制定,過去以製造服務業為主的課稅架構,現在尚未轉型為電子商務,因此稅法產生許多漏洞。他建議,財政部應參考歐盟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修法方式,要求境外電商採「登記制」,規定完成營業登記的外國電商才能在台發展業務,才能課到稅。
林志翔舉例,台灣的消費者向國外電子商務購買英語學習服務、下載音樂、電影等,依現行營業稅法跨境交易金額在3.000元以下,不必繳營業稅,超過3.000元,則由消費者代繳營業稅。但是消費者不會去繳稅,稅捐機關也不會為了3.000元去查稅,這筆稅款就課不到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