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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12 11:00
拒與離婚父親吃飯 美法官令3子女坐牢
美國密西根州三名未成年子女,因拒絕遵照法官命令與父親吃飯,結果被關起來。
法官莉莎.格西卡(Lisa Gorcyca)6月24日下令年齡分別為九歲、十歲和15歲的兒童,關在少年拘留中心,因為他們未與父親保持「健全關係」。這三個孩子拒絕在奧克蘭郡家庭法院的餐廳,與父親辛霍尼(Omer Tsimhoni)吃午飯或談話之後,被判藐視法庭。
法院文件顯示,孩子父母離婚,從2009年12月起,就為監護權打官司。國家廣播公司(NBC)新聞網取得的法院紀錄顯示,法官告訴三名子女應與父親吃午飯,但他們拒絕,結果遭法官斥責,她甚至質疑其中一個孩子的智商。
法官格西卡說:「我從沒看過這種事。你們的父親是個好人,他愛你們。你們被洗腦,這不是正常行為。」
其中一個孩子稍早告訴法官,他不願向父親道歉,因為他曾對母親施暴,「我不會因為不跟他說話而向他道歉,因為他是個暴力的人,我看過他打媽媽。」
父親的友人指出,孩子的媽媽一直要孩子和父親疏遠,漠視無數法院聽證和裁決,而孩子的父親尊重法治,希望和孩子維持健全關係。這三個孩子被關到密州龐迪亞克的「兒童村」拘留中心,而且被分開,母親也不能探視。
法官10日下午舉行聽證,把三個孩子送到西布倫菲德的Tamarack營地,參加夏令營。
底特律大學梅西法學院的法學教授杜賓(Larry Dubin)說,他密切注意此案發展,法官的行動不尋常,「通常藐視的指控會針對鼓動疏遠的配偶,這次卻針對孩子,雖然不能說從未發生過,但頗不尋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