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5-20 17:17

金管會 3招控管海外曝險

金管會鼓勵國銀打亞洲盃,但也要國銀積極控管海外曝險。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20)日赴立法院財委會報告金管會如何加強控管國銀海外曝險,除了日常監理,金管會近期還新出三招監管,包括將國銀海外授信能力與品質列為申請海外分行准駁依據、督導國銀研議適合當地的債權確保措施、建立對銀行經營不善的海外分支機構處理機制。
金管會所提的三項措施,第一是將國銀海外授信控管能力、授信品質列為海外設點准駁依據。舉例來說,若是銀行放款量大、但逾放比卻很高,未來若要再申請海外設點就不會核准。
第二,國銀須研議適合當地的債權確保措施,並且確實掌握集團企業的關係及銀行的授信狀況。
第三則是建立對銀行經營不善的海外分支機構處理機制。當銀行發現海外分行的財務狀況已有拖累總行經營之虞時,金管會可依照銀行法停止該行業務或解除經理人職務等。
或是國銀債權或投資損失如果逾1,000萬美元,且發生企業負責人失聯、盜用款項等八大情況,就會視為重大偶發事件,國銀需立即通報金管會、央行、存保公司,讓金管會可隨時監控。
去年國銀的海外放款開始出現一些倒帳個案,像是索力、旭光等案件,遭立委質疑金管會並未嚴格控管國銀海外放款曝險,因而要求提出具體監管報告。也因此,金管會為了避免國銀被經營不善的海外分行拖累,提出了強化存保風險、加強國際監理的專業報告。
據103年12月底的統計,國銀海外分行達118家,海外分行營運資金達1,372億元,約占全體國銀淨值的4.74%,去年全體海外分行稅前盈餘約新台幣343億元,逾放比為0.19%,今年前3月則為84.7億元,占銀行獲利貢獻約10%,獲利情形穩定,資產品質良好。
金管會的報告中也指出,目前已與各國金融監理機關簽署48個監理合作備忘錄或換函,並建立聯繫窗口,可就銀行海外分支機構的財務、業務、法遵事項進行意見交換,並加強跨國金融監理及交流合作、資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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