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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10-22 12:06
愛台12建設籌錢 擬發建設公債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何孟奎/台北報導】 2008.10.22 03:30 am
政府為支應愛台12建設經費,部分將發行建設公債籌措,個人與企業均可參與投資。財政部國庫署昨(21)日指出,具有自償性的12項愛台建設,將發行「乙類建設公債」,藉由公共建設的回收利益還本付息,減輕國庫負擔。行政院長劉兆玄昨日表示,經建會規劃要以發行建設公債方式,籌措愛台12項建設經費。
財政部指出,愛台12建設總經費達3.9兆元,其中2.6兆元要由政府籌措,除運用一般預算以稅收做為財源外,政府亦會採直接融資做法,由國庫發行甲、乙兩類公債,向國內外籌集資金。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個人參與投資政府公債,自96年起,公債利息已改按10%稅率分離課稅,不再合併計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計稅,但亦無27萬元利息免稅優惠。
行政院規劃發行建設公債籌措愛台12建設財源,其中多項屬於重大建設,例如全島便捷交通網(鐵路、高快速道路)、桃園航空城、台中亞太海空運籌中心、高雄自由貿易港及生態港等,由於具有自償性,均可考慮發行乙類建設公債。
官員指出,愛台12建設究竟需發行多少建設公債,目前規模未定,包括發行期間或自償率等,要由各部會先進行財務規畫。
政府在民國50年以前,曾零星發行過乙類公債,民國60年間因需籌措十大建設資金,先後發行高速公路建設公債,總額約15億元,民國70年間為興建北部第二高速公路,再發行乙類建設公債,發行總額接近700億元。
政府發行公債主要以甲類居多,只有為支應重大建設需要時,才會發行乙類公債,一年最多不會超過300億元。最近一次發行乙類公債是在96年10月19日,由國科會委託國庫署發行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乙類第一期公債,額度282億元,由科學園區規費收入償債。
【記者蘇秀慧、何孟奎/台北報導】政府財政吃緊,行政院考慮發行建設公債因應,經建會主委陳添枝今(22)日將向行政院長劉兆玄進行簡報;據了解,除了建設公債外,經建會正研議成立基金,或者成立公司發行公司債、受益憑證等方式,善用民間資源。
官員強調,愛台12建設總經費高達3.9兆元,其中三分之一經費(1.3兆元)必須由民間籌措,為了善用民間資源,經建會正研議成立基金,或者成立公司以發行公司債、受益憑證等方式,挹注愛台12建設經費。
立委潘維剛昨天建議政府發行建設公債,劉兆玄在答詢時表示,這是經建會已在考量的方向,是考量的幾個案子之一,「我們很快就會把這個拿出來」。
劉兆玄說,愛台12建設經費達高峰期時,會排擠其他預算,若那時有未雨綢繆的基金,讓全國民眾有參與感,是一件很好的事。
閱報祕書》政府公債
政府公債(Government Bonds)是指政府為籌措一般施政或建設所需資金,所發行的債券。目前政府發行的公債,發行期限通常在2年至30年間(多數不會超過20年)。公債本金償還方式,則分到期一次還本與分期還本兩種。
公債發行單位依據發行層級,則可區分為中央政府公債與直轄市政府公債等。其中,中央政府建設公債依其是否具有自償性,可再分成「甲類公債」,與「乙類公債」兩種。
甲類公債一般是為支應非自償性的建設資金,或為彌平政府歲入與歲出差短數額所發行的公債。
乙類公債則為支應自償性的建設資金,例如早年政府興建十大建設,曾發行包括高速公路在內重大交通建設公債,其債務償還來自高速公路通行費等收入,具有自償性,即屬「乙類公債」。 (記者陳美珍)
【2008/10/2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