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3-12-29 18:36

銘旺科:旭旺綠能取得台南市新營區太陽能電站,計約1241萬元(更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29)銘旺科-代子公司旭旺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太陽能電站(更正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秀才案:台南市新營區新秀才段941地號之地面型光電發電設施案2.事實發生日:112/12/28~113/6/2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新秀才案發電容量為248.27瓩/每單位價格:50000元/交易總金額1241萬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妍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妍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其董事長為本公司綠能事業處副總經理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已建置完成之電站,符合本公司快速發展綠能之需求(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雙方簽訂之設備買賣契約約定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3)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營業使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12月28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12月28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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