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8-02-22 09:34

無人車監理沙盒,擬開放1年實驗期

【時報-台北電】《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以「監理沙盒」概念立法,未來擬開放特定區域以法規例外方式上路實驗,時間最長1年,無人車成主要受益對象,預料3月將由經濟部送入行政院審議,爭取成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經濟部次長龔明鑫表示,《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主要給予無人車等業者法規上的鬆綁,未來條例通過後,可依此讓無人車於非封閉性場域試驗,讓無人車可於一般道路運行,等同在現行相關交通法規上給予例外機制,有助於未來整個無人車產業的發展。現行法規規定,無人車僅能在封閉性場域試驗,台南沙崙綠能科學城便已劃設試驗基地,不過由於我國道路情況特殊,機車、汽車、公車等一同行駛情況普遍,需量身打造無人車感應器的敏銳度,在避免車距過近踩煞車的同時,也要能夠判斷何者為安全或危險情況,對無人車開發商來說無疑是一大挑戰,因此上路測試是無人車產業相當重要的一環。《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的法規例外時間擬規劃為「6個月+6個月」,龔明鑫說,無人車業者首次可以申請最長半年的試驗時間,接著可以再申請延長半年,加總最長一年時間,相關審查機制將與科技部、交通部等部會共同討論。為推動無人車產業,經濟部與亞洲矽谷合作,推動智慧城市示範計畫,遴選無人載具試驗廠商,獲選者需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無人車示範性營運計畫,於封閉性場域持續研發及試驗,可獲得研發費用最高40%補助,為期6個月~2年不等。(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張語羚/台北報導)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