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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10-04 00:29

《各報要聞》新創事業貸款以債作股?金融業:不太可行

2015/10/03 10:04 時報資訊
【時報-各報要聞】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2)日表示,要開放銀行對新創事業的貸款得以債作股,提高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及新創事業的貸款誘因。金管會表示,過去曾經評估過,但國外並無此制度;老行庫高層則指出,「不太可行」,主要是因銀行法的限制以及「債權變股權」的疑慮,除非對該事業相當有信心,不然幾乎銀行無意願以債作股。
將銀行債權變股權的建議,金管會在多年前就有研議過。然而,當時評估國外並無此制度,二來,對銀行來說,投資與授信是兩回事,投資可能面臨無息可收、本金全失的風險,也因此銀行法對投資有嚴格的規定。
據銀行法規定,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的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淨值的20%。另外商業銀行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對每一事業的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總額或已發行股份總數的5%。
老行庫高層強調,主要是銀行法的額度限制,因此造成銀行本身投資的額度空間相當有限。另外,過去以債作股,多半是業者「還不出來錢」,銀行也為了賭一個未來,才願意以債作股,畢竟要從債權人變成股東,角色會混淆,也相當奇怪,甚至還會影響銀行的資本適足率。
整體來看,除非是前景相當好的公司或產業,不然加上法律限制,不是銀行想做就可以做,因此以債作股的可行性偏低。
至於壽險公司投資創投或新創事業的建議,壽險業者指出,現在壽險業原本就可以投資創投,法令是規範不能投資未公開發行公司,若是未來能放寬倒是樂見其成。壽險業者分析,新創公司難籌資可以理解,因為初創時期有可能沒有獲利或是獲利不穩,對壽險公司來說,可以接受初期沒有獲利,但長期來說還是要看該產業未來是否具有穩定的獲利模式,評估也會更謹慎。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孫彬訓╱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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