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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6-02 09:50
促投信躍進,金管會端優惠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
為鼓勵投信業提升人才與技術,擴大營運規模、朝國際化發展,金管會公布「鼓勵投信躍進計畫」,端出五大優惠,符合條件的投信事業可享有放寬基金送審檔數上限、基金運用投資比率從寬等優惠,自即日起生效。投信業者若符合條件,可於每年6月底前向金管會申請認可,認可有效期間為1年。
金管會指出,欲申請優惠的投信業者需先符合必要條件,即3年內無重大違規情事、最近1年營業利益為正數、3年內公司內控制度無重大缺失。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後,若在投研能力、國際布局及人才培育三方面達到其中兩面向要求,則可向金管會申請認可,享有獲得優惠權利的機會。
投研能力部分,金管會要求自行投資能力在4項指標中應至少符合2項,資產管理規模及其成長情形則有2項指標,至少需符合1項,兩方面均需達到需求。國際布局方面,金管會希望投信業有向海外實際拓展國際業務的經驗,且基金規模達一定標準,5項指標中需至少符合2項。人才培育部分,3項指標應至少符合2項。
對於達到上述要求的投信,金管會將提供五大優惠讓業者選擇,符合其中兩面向要求者,可選擇一項優惠,三面向皆符合則可選擇兩項。優惠措施包括每次送審的基金檔數上限、或基金募集案件申報生效時間,可從30個營業日縮短為12個營業日;簡化特殊類型基金的申請程序,放寬債券型基金與平衡型基金投資高收益債券比率,簡化投資交易的分析、決定、執行與檢討等四流程作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