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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07 09:07

包租公婆節稅大攻略 實收租金以57%申報

作者: 溫子豪 | 卡優新聞網 – 2014年5月7日 上午8:34
當個包租公、包租婆,靠穩定的租金收益過日子,是不少人的願望,不過每到報稅季,租賃所得該如何報稅、節稅,就成為極大困擾。房仲業者建議,備妥憑證提高扣除額、避免無出租卻被認定有租金收入、彈性運用押金孳息所得,就能有效節稅;租屋一族也能將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來節稅,但若已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就不可再扣除租金支出。
將閒置房屋出租,有穩定房租收入的的房東們,今(103)年申報租賃所得時,可採財政部公告的計算方式,不須任何證明文件,直接以全年實收租金的57%申報。也能選擇「列舉扣除」,將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折舊、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貸款購屋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合理且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文件證明,自行核算後從租金收入中減除,剩下餘額即為租賃所得申報。2種方法擇一適用,可以有效壓低應繳稅金。
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提醒,如果將房屋借給配偶或直系親屬以外的好友做生意或成立事務所,不管是否有收取租金,都要申報租賃所得,但若是提供「住家使用」,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2人證明並至法院公證,就可以不用設算租金。此外,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房東若將出租房屋的「押金」,存放在銀行孳生利息,也可將這些利息列為租賃所得申報,減掉租賃所得的必要費用。
陳俊宏解釋,「押金」利息如果能證明確實是存放在銀行中所產生,並已申報利息所得,就可以直接列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扣除,不用再計算進租賃所得中。
針對在外租屋的租客,也享有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只要承租的房子是自住而非營業用途,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即可列舉扣除。且不受一間房屋只能申報一次的限制,如果多人合租一間房,每位租客都可以適用,但若納稅人前半年租屋,後半年貸款買房成為有殼蝸牛,就只能在「申報購屋借款利息」與「租金支出列舉扣除」之間擇一申報。
陳俊宏建議,不管擁有不動產並收租金的房東,或是固定繳房租的房客,在稅法上都有節稅的有效方法,只要蒐集相關不動產節稅資訊,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就能輕鬆規畫最「省錢」的繳稅方式,不再因須繳納大量稅金而讓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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