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飛特 發達集團稽核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12-06 07:04

手續費折讓 需撥入交割帳戶

手續費折讓 需撥入交割帳戶 2013-12-06 01:14工商時報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
證交所提醒投資人,證券商如提供證券交易手續費折讓,折讓價款應撥入投資人的交割帳戶,不得直接以現金支付。由於網路交易帶動券商成本降低,因應市場競爭,券商常提供證券交易手續費折讓優惠,作為爭取客戶的策略。
在手續費折讓實務作業上,證券商多採扣款時仍扣取約定的全額手續費,折讓部分於日後退還投資人。
然而手續費折讓退還方式,依規定,證券商可按一定期間,如每月或每週等週期進行結算,若有應退還款項,則應撥入至客戶原交割帳戶。
因而,證交所提醒,投資人如有折讓價款可收取時,無法直接收取現金,應撥入券商指定交割銀行開設交割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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