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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2-17 18:39

江宜樺 力推自由經濟示範區

江宜樺 力推自由經濟示範區
記者李順德台北16日電
February 16, 2013 06:30 AM |
江宜樺(左)18日接閣揆,兩個月內將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本報資料照片)
slideshow 新舊內閣將於18日交接,「江內閣」財經政策的第一課,確定「陳規江隨」,延續行政院長陳冲任內規畫的「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並於上任兩個月內提出;將透過經建會所提特別法,鬆綁現行法令,將台灣打造成亞太自由經貿中心,開展新一波經濟自由化。
經建會研擬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法」草案,春節後盡速提報行政院核定,預計4月底前送請立法院審議。
趕在18日新舊閣交接前夕,內定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邀相關部會首長,聽取內定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所提「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簡報。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說,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在陳冲任內規畫,聽了幾次簡報及修正後,一直未正式提出來。
管中閔所提「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仍列發展產業創新整合、農產品加值運銷、新世代國際物流、國際人才培訓及亞洲重症與觀光醫療等五大中心,未來是否做調整?鄭麗文說,「目前還沒定案」。
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是對示範區內人流、物流、金流等,透過制定特別法「鬆綁極大化」,有「境內關外」的概念。例如大陸來台投資的商品服務,將更大幅開放。經建會昨天首度提出特別法草案,由與會首長發表意見。
據了解,這項計畫過去幾次討論,管中閔曾力主人才應以高端服務人才為主,不應將藍領人才考慮進去。因此,管中閔接手後,「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已悄悄將白領人才寫進計畫。
計畫的五大中心,將由政府依照特性引導進駐自由經濟示範區,與會首長都認為,可優先在高雄設自由經濟示範區,並由中央規畫辦理。
相關首長表示,陳冲曾要求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最遲今年上半年應實施,江宜樺也認為此一計畫務必要在兩個月內提出,並將特別法送立院審議,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昨天會議,其他出席首長還有衛生署長邱文達、教育部長蔣偉寧、財政部長張盛和、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及內定經濟部長張家祝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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