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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樂 發達集團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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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實力養成
發佈於 2012-09-25 12:53
㊎風險㊎
本帖最後由 常樂 於 13-04-12 15:3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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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風險
投資風險包含系統性和非系統性風險兩部分。系統性風險通常是由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造成,市場每一家公司或股票受其影響,因此系統風險無法藉由分散投資來消除。
非系統風險
是指某一證券或個別公司獨有而隨機變動的風險,通常受到公司經營管理,財務或意外狀況(如火災,竊案等)影響。非系統性風險經由投資組合規劃,分散降低風險。
貝他係數
是一種風險指數,用來衡量單一股票或者共同基金相較於全體市場,具報酬波動率的統計概念。貝他係數表示股價指數之報酬率上升一個單位時,某一證券之報酬率平均上升或下降之單位數。運用在證券市場上時,貝他係數愈小,表示此一證券之風險愈小;貝他係數愈大,在證券市場挺升時,此一證券之價格,上升更大,但在證券市場下挫時,其價格也下跌更多。貝他係數越大之證券,通常是投機性較強的證券。運用在基金市場上時,貝他係數的大小,取決於基金報酬率與全體市場報酬率的波動性及相關性。基金報酬率相對於全體市場報酬率的波動性愈大,貝他值愈大,則該基金的風險性以及獲利的潛能也就愈高。根據投資理論定義,全體市場本身的B係數為1,若基金投資組合淨值的波動大於全體市場的波動幅度,則貝他係數大於1。反之,若基金投資組合淨值的波動小於全體市場的波動幅度,則貝他係數就小於1。
風險預告書
開立期貨交易帳戶者,於開戶時簽署一份表示瞭解期貨交易風險的聲明文件。風險預告書係期貨經紀商所編製關於期貨商品本質、交易方式與市場風險、匯率風險等的書面文件,目的在使交易人瞭解期貨交易之風險,以利交易者衡量本身風險承受能力而進行交易。風險預告書主要內容包括:期貨交易之財務槓桿效果、市場風險、現貨交割、匯率風險、保證金權利金之繳交、交易條件之變更等項目。但因風險預告書所預告事項甚為簡要,對所有投資風險及影響市場行情之因素,無法逐一詳述,交易人對其他影響因素也必須審慎評估。
保證金
為了降低違約風險,期貨參與者所必須繳交的擔保品,做為履約的保證。早期的農產品遠期契約參與者必須面臨兩個風險,一是價格風險,另一個則是違約風險。即使價格波動對自己有利,對方卻有可能因損失過大而不願意或無力履約。期貨交易為了避免違約風險的發生,所有參與者,不論買方或賣方,在交易之初都必須繳交由交易所規定的金額,做為履約保證。除此之外每日進行損益結算,虧損過多者必須再繳存保證金以確定履約能力,無力承擔風險者必須強迫出場,以免屆時無法履約。這筆具抵押品性質的款項便是保證金。
原始保證金
每新增一口契約所必須存入帳戶的<保證金>款項。前面已經提到了保證金的抵押品性質,為了讓抵押的功能充分發揮,所以期貨交易產生了每日結算制度以及隨之而來的原始、維持保證金標準的訂定。原始保證金的主要用意是在確保參與者的保證金足以應付第一天的價格波動,之後的變動便以維持保證金的制度處理。學理上而言,原始保證金應是以過去的歷史資料,在一定的信賴區間下(如99%)所求出價格上可能會有的最大變動,以計算出能承受這種變動的所需資金。原始保證金還必須隨著契約價值的變動而調整,才能充分承受契約可能產生的風險。
維持保證金
為原始保證金的一定比例,通常為75%,當客戶的保證金餘額低於這個額度時,就必須再補繳。為了避免過度虧損而無力履約,當參與者的保證金餘額只剩下原始保證金的75%時,就必須再補足金額至原使保證金的水平,方能證明自己有應付價格波動的能力,否則就必須強迫出場。這種制度類似股票信用交易的保證金追繳,只是條件更加嚴格,如果在24小時之內無法補足,就斷頭出場,不像股票信用交易還有三天的緩衝期。這其實無形之中為我們設立了一個停損點,當交易出現問題時,才會出現追繳保證金的情形,這時最好是先退出場外,而非再補繳保證金。
追繳保證金
若保證金專戶存款餘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時,期貨商必須對客戶發出追繳保證金通知,客戶應繳足保證金至原始保證金的水準。
口
計算期貨合約的單位。台指契約中規定交易人在任一時間所持有之各月份契約未平倉部位總和自然人不得超過三百口,而法人機構不得超過一千口的限制。
契約數量限制
交易所對投資者能夠在期貨市場中進行交易之契約數量限制。一般而言,投資者必須接受交易所規定之交易數量限制,自然人部位限制為300個契約,法人為1000個契約,但是避險者於提供文件證明後可不受限制。
整戶風險保證金系統
一種保證金計算系統,能根據期貨/選擇權的預期風險來計算保證金,並可靈活地依據不同市場因素(如波動幅度、標的指數)來度量風險,然後依照整個投資組合來計算。
風險系數計算
浮動餘額/ 原始保證金 * 100 = 下單風險比率,無條件捨去至小數點下兩位。
盤中風險控管
客戶全帳戶風險比率守25%;低於維持保證金者,期貨商將進行通知客戶,如客戶未入金或因行情變動,致使風險比率低於控管標準時(25%),有權得執行代沖銷作業。
盤後風險控管
專戶浮動餘額低於維持保證金即達盤後追繳標準,期貨商將寄發追繳通知書,客戶未於T+1日收盤前10分鐘補足追繳金額,有權得執行代沖銷作業。
臺灣期貨交易所 第五章 交易制度
第三節 交易撮合
委託單進入交易系統後即進行撮合,並依下列原則進行撮合:
(一)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亦即價格較優之委託優先於價格較差之委託;如價格相同,則輸入系統時間較早者,優先執行。
(二)市價委託優於限價委託。
(三)委託單之委託數量如減少時,原委託之時間順序仍然不變;如果價格變更或增加委託數量時,則視同重新委託。
在撮合方式部分,開盤時係採集合競價方式,交易時間採逐筆撮合方式,收盤時段則採集合競價方式。亦即開盤時係將開盤前所有系統接受之委託單依前項原則(但價格相同者,以隨機排序)競價撮合,以滿足最大成交量決定開盤價格,高於決定價格之買進與低於決定價格之賣出須有一方全部滿足。交易時段則以逐筆競價撮合方式,每筆新委託或報價輸入系統後,即立即進入委託簿中尋找可成交之價量。收盤時段,再以一次集合競價方式決定成交價。
第四節 資訊揭露
資訊揭露方面,盤前同目前台股期貨等股價指數商品之作法,僅接受期貨商委託輸入,委託資訊並不揭示予市場。交易時間開始後,配合交易時段撮合方式採逐筆撮合之方式,為避免採於固定時間揭示方式揭示交易資料,造成揭示資料失去其即時性及真實性,參考國外期貨交易所(如EUREX及OM)及外國資訊廠商(如路透社及彭博)之作法,交易所端仍將採即時逐筆揭示交易資料之方式將行情資料傳送資訊廠商,再由資訊廠商加值處理。揭示之資訊包括:各交割月份契約當日買賣價、成交價、量、筆數及買、賣委託價、量及最高與最低價、總成交量以及現貨即時資訊。其中委託資訊方式,現階段規劃同股價指數期貨市場,提供買賣各五檔價量資訊。收盤時段開始時,雖仍接受委託,但並不更新委託資訊,直至收盤時做最後一次集合競價後,在揭露成交價量同時,揭露所剩之五檔委託價量資訊。
第四節 每日結算價之決定
每日收盤後,依結算價決定方式訂定每日結算價,以計算每日票券利率期貨未沖銷部位之市值,並公布各月份契約結算價於市場,每日結算價依下列規定決定之:
(一)原則上採收盤時段之成交價。
(二)當日收盤時段無成交價時,採收盤時段集合競價中申報買價最高者與申報賣價最低者之平均價位。
(三)收盤時段集合競價中無申報買價時,以申報賣價最低者為當日結算價;無申報賣價時,以申報買價最高者為當日結算價。
(四)收盤時段集合競價中無申報買價及申報賣價之契約,以當日最近月份契約結算價加該契約與最近月份契約前一交易日結算價之差價所得價格,為該契約之當日結算價。
(五)倘前述之計算方式皆無法決定當日結算價,或經計算出之結算價顯不合理時,則由臺灣期貨交易所決定之。
第五節 風險控管作業
依據「市場部位監視作業辦法」對結算會員風險控管相關作業,加入票券利率期貨商品後,其風險控管作業說明如下:
一、委託量控管作業
每家結算會員之期貨及選擇權新增委託量所需保證金與權利金收支數額之總數不得超逾其超額保證金。
二、保證金及部位控管
(一)盤中固定於9:30~9:40、11:00~11:10及12:30~12:40對結算會員進行保證金及權利金帳戶權益試算,當市場行情呈劇烈變動時,則採行機動性盤中保證金及權利金帳戶權益試算。
(二)調整後淨資本額比例計算
依據臺灣期貨交易所市場部位監視作業辦法中規定,臺灣期貨交易所於執行市場監視時,依結算會員財務或未沖銷部位狀況分別訂定警示及限制標準,即最低實收資本額的規定外,其調整後淨資本額占未沖銷部位保證金總額的比例,也需高於規定的最低標準。
(三)部位損失度
依據臺灣期貨交易所市場部位監視作業辦法中規定,臺灣期貨交易所於執行市場監視時,結算會員未沖銷淨部位損失額佔其調整後淨資本之比例不得過高;即結算會員保證金帳戶淨值低於未沖銷部位保證金總額之差額,不得達調整後淨資本額的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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