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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9-14 06:22
大型金融機構需繳「生前遺囑」 避免倒閉引發連鎖效應
大型金融機構需繳「生前遺囑」 避免倒閉引發連鎖效應
2011/09/14 05:32 鉅亨網 吳修廉 綜合報導
據《MarketWatch》今13 日報導,據聯邦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FDIC) 所通過的一項規定,大型金融機構需在 2012 年 7 月以前說明若倒閉將如何分配資產。
該項規定目的在避免 2008 雷曼兄弟倒閉時所發生的市場連鎖效應。
這項規範由 FDIC 與聯準會在今年四月份時起草,適用對象包含銀行與花旗(Citigroup Inc)( (US-C) )、高盛(Goldman Sachs Group)( (US-GS) ) 等資產超過 500 億美元的金融機構。
聯準會當時估計約有 124 家機構需要繳交這份被戲稱為生前遺囑的計畫,其中包含 90 家外資銀行。
這份計畫並不是交了就可以了事,每年還要定期修訂更新。
資產大於 2500 億美元的機構需在 2012 年 7 月 1 日前繳交。
資產位於 1000 –2500 億美元者期限為 2013 年 7 月 1日。
剩餘所有機構的期限則是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計畫中需對監管機構揭露包含公開計畫,與公司內部具機密性的計畫,唯有信用曝光 (credit-exposure) 資訊除外。
聯準會與 FDIC 在收到計畫的 60 天內可以決定是否接受這項計畫,或要求銀行提供更多訊息。
被要求提供訊息者需向美國證監會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提交資訊。計畫無法通過者則必須增資或變賣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