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6 05:30

各主要貿易夥伴應對現況
編譯魏國金/專題報導

川普對等關稅等措施被宣判違法後,美國11日已宣布,對台灣、中國、歐盟、韓國、日本等進行301調查。(中央社)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美國總統川普根據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全球課徵對等關稅等措施違法後,川普立即簽署行政命令,依據「貿易法」122條款對所有進口產品加徵10%關稅,川普曾表示打算把稅率提高到15%,但目前尚未實施。除此條款外,川普手上還握有其他關稅牌,包括川普偏愛使用的301條款。
美聯社報導,1974年通過的「貿易法」122條款允許總統課徵最高15%關稅,為期150天,超過此期限,須經國會批准才能延長,隨著美國11月期中大選逼近,美國國會可能不願通過該增稅法案。
這是美國史上首次引用122條款對全球課徵關稅,全國納稅人聯盟(NTU)主管萊利(Bryan Riley)指出,122條款是提供總統對抗「基本國際支出問題」的工具,並非用來解決貿易逆差,而美國根本沒有國際支出問題。
德匯律師事務所(Dorsey & Whitney)合夥人、貿易律師湯森(Dave Townsend)也說,基於美國企業面臨的鉅額稅款,不難想像將掀起新一波反122條款關稅的訴訟,以及後續的退款問題。
美國向來握有一個強大武器,用來打擊被控從事「不合理、不公正」或「歧視性」貿易行為的國家,即301條款。該條款為期4年,得以延長,稅率規模沒有上限,川普積極使用該手段,其第一任期時,即引用301條款,對中國進口產品加徵高額歸說,不過該條款實施前,必須啟動調查。
美國前貿易代表辦公室總法律顧問維羅諾(John Veroneau)指出,301條款是對制中國有用的工具,但對解除對等關稅的數十個較小國家,展開數十項的調查是無比繁瑣的工作。
美國11日宣布,對台灣、中國、歐盟、韓國、日本等16個貿易夥伴進行301條款調查,將檢視這些經濟體的製造業結構性產能過剩及生產相關做法與政策。12日再度宣佈,對台灣、韓國、中國、新加坡等60個經濟體,針對強迫勞動問題進行301調查。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表示,相關調查將以122條款課徵關稅的150天期限到期前做出結論。
川普熱衷揮舞的關稅大棒還包括232條款,他入主白宮後,以國安疑慮為由,對進口汽車及零組件、銅與木材課徵232關稅。一如301條款,232條款沒有稅率上限,但美國商務部必須進行調查。
在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前,美國政府已與許多國家敲定雙邊貿易協議。由於美國關稅前景的不確定性,歐洲議會對該協議的批准延後至今。根據協議,美國將對歐盟進口產品課徵15%關稅。
日本爭取不會課15%關稅 韓國會通過貿易協議
日本經濟產業大臣赤澤亮正近日表示,日美兩國重申去年達成的貿易協議,亦即美國對日本課徵基礎的15%進口關稅。日本也尋求美國保證,確保東京不會在華府最新的關稅措施中處於不利地位,對於可能加徵的15%關稅,不會應用於日本產品。
韓國表示,儘管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川普的對等關稅違法,但韓美貿易協議仍然有效。韓國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的「對美投資特別法」審查特別委員會9日同意該法案的最終條文,為韓美貿易協議中的3500億美元對美投資鋪路,3月12日交付全體國會議員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