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02 08:25

馬指示 產創再開大門

2010-03-02 工商時報 【記者崔慈悌、呂雪彗/台北報導】
產創條例引發爭議,馬英九總統昨天指示行政院對產創條例能有更涵蓋性的定義,「產業」範圍應納入工業與農業,「創新」部分也不一定僅限於研發。
政院高層表示,未來凡屬生產流程創新、組織模式或產品創新,均在獎勵範疇,而產學合作或企業認養大學校院系所,也可獲得產創的獎勵。
總統府昨天召開立委補選後首次府院黨高層五人小組會議,馬英九在會中要求行政部門應進一步討論產業創新條例的規畫。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 會中討論產創條例,馬總統希望在「產業範圍」與「創新定義」的規劃上能夠有更涵蓋性的設計,馬並舉例,像是產業範圍應可研究涵蓋工業與農業。
政院高層表示,產創在產業範圍已放寬至所有產業,包括農業及服務業;而創新定義也很廣,不論產品、生產流程或組織模式創新均可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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