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支電票存保合併算 儲值金最高保額3百萬
卡優新聞網
2022年2月26日 週六 上午6:14·2 分鐘 (閱讀時間)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的存款保險額度將合併計算。金管會配合電支條例修法,宣布若銀行兼營電支業務,同一客戶的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儲值金額,所受存保額度將合併計算,享有最高300萬元保額,而同一客戶在同一銀行存款則另有最高300萬元保額。
存款保險是當銀行無法兌付時,由中央存保公司保障客戶的存款,每位最高300萬元,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也在保障範圍內。目前對於銀行兼營電支業務的相關規定,是存款加上電子支付最高保障300萬元,電子票證單獨保障300萬元。
因應電支條例修法,金管會公布「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之1修正草案,預告期60天。修正重點有3項:1.明定儲值款項將包括儲值卡及電支帳戶內的金錢,且符合存保條例所稱的存款保險標的;2.明定每一存款人在同一要保機構的儲值款項,應合併歸戶;存款人分支機構的儲值款項,應與總機構的儲值款項合併歸戶;3.存款在合併歸戶後單獨受存款保險保障,不再與電支儲值金額併計保障額度。
金管會指出,現階段只有永豐銀行一家業者,在辦理存款業務之餘,也兼營電票和電支,若客戶在永豐銀有400萬元存款,且在永豐銀開立電支帳戶,儲值5萬元,並同時持有永豐銀的電票,儲值3萬元,在修法前,存款和電支所受存款保險保障合併計算,享有300萬元保障;另電票單獨保障3萬元,總計該客戶在永豐的存款保障為303萬元。
修法後改為電支付和電票併計,存款單獨檢視,因此該客戶存款400萬元受到300萬元存款保險保障,而電支及電票儲值金額合計8萬元,享有8萬元保障,總計該客戶在永豐銀行的存款保障將增加為30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