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的車停家門前,地上未劃紅、黃線,警方表示無法可管。(記者陳文嬋攝)
2020/12/12 15:09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鳳山區1對陳姓夫婦今早原本要開車北上台中處理事情,赫見1部貨車擋在自家門前,南興里長廖春花協助報警,但警方到場稱地上未劃紅黃線,無法可管也無法協助拖吊,地方直呼很誇張、很傻眼。
鳳山區1對陳姓夫婦今天上午7時許,原本要開車北上台中處理事情,赫見1部貨車擋在自家門前,南興里長廖春花請對方挪車未果,通報成功派出所處理。
不料警方據報到場處理,竟稱現場未劃紅、黃線,車主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無法可管,也無法協助拖吊。
至於該車阻擋陳家人車出入,警方表示,未構成妨害自由的限制行動自由,但若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民眾可提告強制罪,以維護自身權益。
警方建議民眾可先請民間拖吊車,把對方車輛移走,事後再向對方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