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郭姓男子不滿遭同事張姓女子諷刺,去年7秒內捅殺對方8刀致死,高雄高分院(圖)二審改以殺人罪處郭男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8年。(翻攝Google Map)
2020/11/29 16:1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高雄市一名郭姓男子與張姓女子皆為零件製造公司員工,張女經常嘲笑郭男所生產之零件品質不佳,郭男心有不滿,遂於去年5月24日持牛排刀與張女理論,期間又遭譏諷,郭男大怒,便以手中牛排刀捅向張女胸、臉部,短短7秒間連續狠捅8刀致命。一審法官判郭男犯傷害致死罪,處有期徒刑8年,檢方不服上訴。二審結果大逆轉,高雄高分院法官綜合判斷認為郭男確實有殺害張女的動機,因此以殺人罪判處郭男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8年。
根據該案裁判書,郭男與張女交情不深,但經常遭張女嘲諷郭男生產零件品質不佳,郭男澄清問題零件並非自己生產,卻又遭對方嘲諷「沒有擔當」,郭男不滿,計畫與張女理論,並決定若無法獲得滿意答覆,或再遭張女嘲笑,便要持刀教訓對方。
去年5月24日下午2時,郭男手戴作業用棉布手套、持機車置物箱內牛排刀進入公司廠房,從後方以類似勾肩搭背的方式用左手搭住張女左肩並與其理論,豈料又遭張女譏諷,郭男無法遏制憤怒,遂於下午2時44分時以牛排刀往其胸部、臉部連續狠捅,7秒內共刺張女8刀,期間張女抵抗掙扎無果,郭男經一旁員工架開後才因此罷手,隨後用自己的手機撥打110報案自首。
張女送往義大醫院急救,在同日下午4時16分因胸部銳器穿刺傷,刺穿左心室合併心臟破裂出血,導致血胸、氣胸及低容積性休克,不治身亡。警方抵達案發現場後查扣郭男做案用牛排刀及棉布手套。該案進入法律程序,郭男在應訊、審理時都認罪,一審合議庭判斷張女傷勢,認為郭男攻擊時,刀與死者身體多呈平行角度,共刺8刀,有7刀屬表淺割傷,認定無殺人故意,依傷害致死罪判8年徒刑。
檢方上訴後,二審結果日前公開,儘管郭男辯稱「我很討厭張女的那張臭嘴,所以我是朝張女的臉頰攻擊、想要刺她的嘴巴」,稱可能是張女閃躲時不慎刺中其胸部,但二審法官認為,郭男在已預見持牛排刀用力往他人胸部位置刺去,在有可能刺中他人心臟,造成他人因而失血過多或休克、進而死亡的情形下,卻仍基於「即使張女遭刺中心臟而亡也不違背其本意」的殺人犯意而行兇,另綜合考量牛排刀銳利具相當殺傷力、張女傷勢,以及2人嫌隙等因素判斷,認為郭男確實有殺害張女的動機。
郭男另辯稱患有焦慮症等精神疾病,但法官依鑑定認為郭男並無出現辨識違法能力下降狀況,因此不予減刑,但在量刑上,考量其因疾病及在職場上遭到刁難,引發挫折情緒、憤怒反應以致犯案,因此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