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火紅蓮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17 12:23

威盛訂減資基準日為7月21日

【時報-台北電】威盛電子 (2388) 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77億4910萬元,銷除已發行股份7億7491萬322股,全數用於彌補累積虧損,實收資本額減為51億6606萬元,分為5億1660萬6882股,每股面額10元。此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7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3262號函核准在案。
威盛擬訂定減資基準日為7月21日,並向經濟部申請減資變更登記。俟呈奉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將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減資換股作業計畫,該計畫將說明減資換發股票最後交易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新股預計上市日等事宜,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編輯整理:王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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