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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7119 發達集團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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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2-26 18:40
交通部撂狠話:Uber司機就是假分享美名混淆視聽
交通部年初重罰Uber後,Uber台灣宣布暫停叫車服務,由Uber司機成立的Uber司機聯盟今號召Uber司機出動300多輛車包圍交通部,並搭起大型舞台、放上長桌,司機輪番上台「拍桌」,訴求參考美國成立TNC(網路運輸公司)專法、廢除不平等的靠行制度、確認租賃車合法地位,並要求交通部給予跨部會溝通時間表。
Uber司機聯盟提出的4項訴求,包含「廢除不平等的靠行制度,讓想分享車輛的司機可以簡易的申請營業牌照」、「參考美國TNC專法、澳洲、新加坡個人營業執照,或相對現行更低門檻、更高彈性的管理規範」、「明確回應具有派車單、代僱駕駛之租賃營業車合法地位」、「展開跨部會溝通的時程表」。
針對Uber司機聯盟希望能再開一次會,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晚間表示,2月16日會中已經給予Uber司機充分意見表達的時間,對於有部分司機對媒體表示「表達時間很短」,張舜清強調「這不是事實!」對於是否在開會?張舜清回應「目前沒有這樣的條件」。
對於Uber司機主張制定TNC專法,張舜清也強調,國內法令早有類似網路運輸業的功能,「國內法令已經完備、沒有再訂專法的需要」。他說,Uber司機希望能讓個人車有經營運輸業的資格,但國內都會區公共運輸已很發達、計程車數量多,沒有再讓私家車在都會區提供營運的空間及條件,「這是台灣跟國外不同的地方,在台灣沒有條件。」
他也說,國內在偏鄉已經在試辦DRTs,在既有客運不願意服務之處讓計程車提供服務,在2月16日的會議中也有詢問計程車司機,在計程車不願意服務之處是否有私人運具提供服務的空間,當時在場計程車司機表示願意適度讓非典型服務進入,因此若「Uber要在偏鄉服務,仍有空間」。
針對Uber提出廢除靠行制度的部分,張舜清則表示司機不一定要加入車行才能提供服務,對於Uber司機聯盟希望能召開跨部會議。張舜清也強調若Uber與小客車租賃業合作交通部樂觀其成,因牽涉到金流、資訊流、第三方支付等,須符合各部會的法令,但目前並沒有召開跨部會議的需要。
交通部晚間也發布新聞稿強調,「Uber在全球多數國家皆屬非法經營,台灣並非特例。Uber及司機主張的分享車輛,實際上是搭載乘客並向乘客收取報酬,就是經營汽車運輸業之營利行為,Uber及其司機假借分享車輛之名義美化營利行為,實際上就是規避責任、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