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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價值投資   發佈於 2016-09-30 06:46

Q4歐臺期選獎勵開跑

Q4歐臺期選獎勵開跑
2016年09月30日 04:10 許庭瑜/台北報導
為鼓勵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IB)推廣歐臺期及歐臺選商品,期交所自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舉辦「105年第4季歐臺期及歐臺選交易獎勵活動」,總獎金逾400萬元。獎勵活動獎勵對象,包括期貨經紀商、期貨交易輔助人及期貨自營商等三類。
在期貨經紀商部分,設立「交易獎」、「加碼獎」及「業務員獎」。「交易獎」部分,活動期間內,當月日均量須達150口以上,依當月交易總量排序,取前5名,分別頒發新臺幣1~5萬元獎勵金;「加碼獎」部分,獲得交易獎之期貨經紀商,當月實動戶數較前一月增加達15戶以上者,依增加之戶數排序取前3名,分別頒發新臺幣3~5萬元獎勵金;「業務員獎」部分,每月獲得交易獎之期貨經紀商,得指派該公司2名業務員,各頒新臺幣1萬元獎勵金。
期貨交易輔助人同樣設立「交易獎」、「加碼獎」及「業務員獎」。「交易獎」部分,活動期間內,當月日均量須達60口以上,依當月交易總量排序,取前5名,分別頒發新臺幣1~5萬元獎勵金;「加碼獎」部分,以期貨交易輔助人分公司經理人為獎勵對象,依期貨交易輔助人各分公司當月交易量及實動戶數計分,參賽者總得分數須達150分以上,依總得分數排序取前20名,分別頒發2~6萬元獎勵金;「業務員獎」部分,每月獲得「加碼獎」之期貨交易輔助人分公司得指派該分公司1名業務員,各獲得1~2萬元獎勵金,且前3名達規定之標準時,將另外再加發獎勵金。
期貨自營商則設立「交易獎」及「交易員獎」。「交易獎」部分,活動期間內,當月日均量須達50口以上,依當月交易總量排序,取前3名,歐臺期每口給予新臺幣12元獎勵金,歐臺選每口給予新臺幣4元獎勵金;「交易員獎」部分,當月獲交易獎之期貨自營商,得指派該公司1名交易員,獲頒2萬元獎勵金。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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