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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k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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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4-14 20:05
國碁:4G先開台 再併亞太電
鴻海旗下國碁電子總經理黃南仁昨(13)日表示,國碁4G「不開台行嗎?」,為了平息同業之間的爭議,國碁決定先開台、再與亞太電信整併,開台時程選擇在國碁4G執照6月初到期之前。
NCC昨日召開「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合併涉事業計畫書監理聽證會」,針對亞太電、與國碁電子合併案爭議,邀請4G及WiMAX業者、交通部、公平會、及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等三大法人團體與會。
NCC平台事業管理處處長陳國龍表示,依據電信法第15條第3項規定,亞太電與國碁電子依法可以申請合併,但是,兩家合併公司的執照及事業計畫書合併,過去包括台灣大併購東信、泛亞,遠傳併購和信與東榮,並沒有過這樣的例子,這些公司初期都仍維持2張執照、兩家公司運作。
因此,NCC委員會議做出亞太電與國碁合併案的後續處理方式後,將作為未來電信市場再有兩家業者合併時、執照及事業計畫書能否一併合併的通案範本及標準依據。
亞太去年底開台,未依照事業計畫書以VoLTE提供服務,而是把LTE網路退回到2G/3G交換機的CSFB(Circuit Switch Fallback)交換式網路,而且漫遊至台灣大網路,基地台建設也未達標,在與國碁完成合併以前,又使用國碁核心網路,引發電信同業反彈。
NCC釐清指出,亞太電信並未使用台灣大的4G核心網路,亞太電與台灣大的爭議在於,亞太電在向NCC提出的事業計畫書中載明使用VoLTE網路,但是後來以「漫遊」方式使用台灣大的CSFB網路;目前共用4G核心網路是亞太電與國碁電子。
NCC強調,依照規定,國碁電子必須在去年底之前建滿2,000多座基地台,但截至去年底只有295座,國碁電子未依事業計畫書內容興建足夠網路、於法不符,但已蓋滿250座基站、隨時都可以開台,黃南仁強調,國碁4G一定會擇期開台,再進行與亞太電信合併事宜。
今天的聽證會上,台灣之星代表指出,亞太電違反相關規定,應裁罰並限期改善,否則必須停止目前販售門號及套裝手機等各種銷售及行銷行為;中華電信代表也表示,亞太電信變更事業計畫書內容並未向NCC報備,NCC應立即處理,不能讓違法行為持續存在。
亞太電信及國碁電子反駁並建議,事業計畫書有窒礙難行或技術更新變化時,應給予合情變更事業計畫書空間,同時、合併雙方頻譜資源及網路建設數量應該整體核算,才能發揮兩家公司整併效益。
NCC預定最快本月20日之前,針對亞太電與國碁合併爭議、做出初步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