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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柿子 發達集團副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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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1-30 09:47
味全混油案 全部不認罪
味全混油案,台北地院昨日首度開庭,到庭的味全公司總經理張教華等10人,在法官「若判有罪至少判刑7月以上」的曉諭下,還是全部不認罪;至於羈押禁見中的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前頂新總經理常梅峯,法官決定在12月18日,以遠距視訊方式,訊問2人是否認罪。
北檢認定魏應充為貪圖暴利,早就知悉大統長基摻假混油,還指示驗收放水,加工出售牟利;大統摻油案爆發後狡辯不知情,出具不實報告掩蓋事實,6年間獲利7.9億元,依刑法詐欺、偽造文書和違反食安法等罪,起訴魏應充等13人。
北院昨開庭,因魏應充、常梅峯遭彰化地院羈押禁見審理中,彰院考量2人可能有串證疑慮,且彰院昨開庭審理頂新黑心油,高雄地院開庭審理正義油品案,所以未同意北院借提出庭。其他11名被告,除蘇瑞雯因病請假,其他10人都到庭。
庭訊開始,承審法官向到庭的張教華、味全中研所所長鍾美玉、副所長蔡文齡、施介人、黃瀚慶、林雅娟、高玉貞、陳榮輝、杜國璽及前員工林進興等10人曉諭認罪與否的風險。
江俊彥說,本案影響消費者權益,10人起訴罪名都屬最重刑度5年以下輕罪,如果認罪,可給予緩刑或處可易科罰金的6月以下刑度;若作無罪答辯,未來被認定有罪,會判刑7月以上,就得進去關。另無罪答辯後又認罪,則為時已晚,要10人想清楚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