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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門2008 發達集團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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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股海煉金
發佈於 2012-08-03 17:01
力晶--可憐的小股東們
力晶訂8/7為減資基準日 (101/08/03)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5346)力晶-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03
2.減資基準日:101/08/0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1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33,244,562,94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3,324,456,294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0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015號函核准在案。
(2)上述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3,324,456,294股,按照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少600股(即每仟股換發40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即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依股票面額折付之畸零股款將做為劃撥手續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1年08月07日,並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辦資本額變更登記。
(4)相關減資後換發新股事宜俟呈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另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辦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作業計畫相關事項並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上述相關辦理舊股換發新股及新股預計上櫃日期等作業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