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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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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9-23 21:44
微邦 公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基準日相關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184)微邦-公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基準日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NA2.減資基準日:114/09/25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已於114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於同年9月23日經 由董事長決議減資基準日,減少資本新台幣172,000,230元,銷除股份17,200,023股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4年9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8525號函申 報生效在案。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 股票審查準則」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訂定本次減資換股作業計畫。二、本次全面換發股票之總股數、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80,274,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 為802,745,00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172,000,23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7,200,023股,用以彌補本公司 累積虧損。 (三)減少資本換發股票後股份總數為63,074,47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 本額為630,744,770元。 (四)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 214.26509股(即每仟股換發785.73491股),減資比率為21.426509%,減資後未 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自停止過戶日前 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 壹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三、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二號5樓 電話:02-2389-2999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基準日:114年9月25日。 (二)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114年12月01日。 (三)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4年12月02日至114年12月08日。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12月03日。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12月04日至114年12月08日。 (六)減資換股基準日:114年12月08日。 (七)新股票開始登陸興櫃買賣暨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期:114年12月9日。 (八)自新股票登錄興櫃買賣之日起,原登錄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 之標的。六、換領新股票手續: (一)由於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 戶之股東,請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已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 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原 留印鑑及證券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三)舊股票買進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 (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卡,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四)原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請於換發日起持集保存摺至證券經紀商登摺即可。七、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畫內容作業事項,將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洽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並於其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 報系統公告,另於開始換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14/12/08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2/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2/08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4/12/099.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訂、或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 之更迭及其他因素須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