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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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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2-03 18:28
馬來西亞實施最低薪金制,估計全國437萬名雇員將受惠
馬來西亞於本(2)月1日起實施最低薪金制(約383.7美元),估計全國437萬名雇員將受惠
馬來西亞人力資源部於本(2)月1日發布消息,馬國於即日起實施最低薪金制(1,700馬幣,約383.7美元),估計全國437萬名雇員將受惠。該部同時提醒雇主,不能以最低薪金制作為所有雇員的起薪標準,尤其是大學畢業生,應依據雇員的技能提供合理薪資。
在新制下,凡是聘用5名或以上雇員的雇主,以及因為進行專業事務無限制聘用雇員的雇主,必需提供1,700馬幣(約383.7美元)的最低薪資。聘用少於5位雇員的雇主,最低薪金制之生效日期是2025年8月1日。這是為了確保雇主擁有足夠時間調整薪資制度及公司之運作。前開措施符合政府注重社會公正與人民福祉之議程,以確保經濟穩定成長,亦符合政府提高人民購買能力,進而改善人民之生活素質。
所有馬國雇主必需遵守最低薪資制,確保雇員每月的薪資不會低於1,700馬幣(約383.7美元),違反者將依「2011年國家薪資諮詢理事會法令(732法令)」被罰款。
為了確保上述措施順利過度,人力資源部展開三項措施:(一)在全國各地召開16場彙報會,讓雇主更加瞭解最低薪資制,總共1,109個雇主協會、業者代表、職工會、雇員代表、政府機構及國際專家如國際勞工組織(ILO),將會參與彙報會。(二)若發生不遵守最低薪資制之事件,雇員可向西馬半島人力局(JTKSM)、沙巴州人力局及砂拉越州人力局舉報。(三)與相關機構合作,向有需要適應最低薪資制之公司提供指導與協助。除漸進式薪資政策及更具效率之技能培訓,落實最低薪資制是人力資源部提高雇員收入的重大措施之一,只要良好施行,將會提高雇員之福祉,亦為國家經濟成長作出貢獻。(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