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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24-08-18 08:54

地價稅減免優惠 南投縣稅務局提醒9/23截止申請

2024/08/18 08:20  
南投縣稅務局表示,113年按特別稅率核課地價稅的申請期限至9月23日截止,請民眾把握申請期限。(資料照,記者張協昇攝)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民眾注意了!供自用住宅、加油站、停車場等事業直接使用的土地,113年按特別稅率核課地價稅的申請期限將至9月22日截止,因適逢例假日依規順延至9月23日,南投縣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把握申請期限,如逾期申請,會從申請次年起開始適用特別稅率。
南投縣稅務局指出,土地所有權人土地如符合下列條件,即可提出申請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1、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部分,其地上房屋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由本人或前開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事,得由土地所有權人填具申請書,檢附建物所有權狀影本,申請按千分之2稅率課徵地價稅。
2、特定事業用地:土地稅法第18條所列舉工廠、加油站、停車場等事業直接使用的土地,並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得由土地所有權人填具申請書,檢附工廠設立核准函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興辦其他證明文件,申請按千分之10稅率課徵地價稅。
南投縣稅務局表示,已核定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如其土地所有權及用途均未變更,無須再提出申請;惟適用特別稅率原因、事實消滅,應即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免被補稅處罰。民眾如對地價稅課稅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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