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4-02 06:03

金控銀行發GDR 規定放寬

金控銀行發GDR 規定放寬
2010-04-02 工商時報 【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金融機構發行GDR添誘因。金管會昨(1)日宣布,放寬上市櫃公司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規定,原先規範,金控、銀行、保險、證券、期貨若持有大量金融資產或閒置資產,金管會可能退回其募資申請,不過,此次則排除該項規定;未來證期局不會因持有大量資產,駁回金融機構的申請。
官員指出,金融機構在國內發行有價證券,現行規定就可排除,此次是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的作法放寬、比照發行國內有價證券;官員並表示,放寬後,可望增加金融機構發行海外有價證券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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