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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貓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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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20 10:26
中國4月起實施建築抗震標準
2010/03/20 10:03 (中央社台北2010年3月20日)
中國大陸4月1日起實施建築物抗震標準制度,重點鎖定大型商場、電影院、中小學教室及宿舍、醫院等,這些建築抗震設防標準需超過8度;而經抗震加固後的建築,使用年限至少應持續30年。
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研究所所長苗啟松向新京報介紹,抗震設防強度是根據一個地區歷史上發生過的最大地震強度來確定。
因為新建築有專門的設計規範,所以標準中需要進行抗震鑒定和加固的只針對「既有建築」,也就是已經竣工並且正在使用的建築,不包括古建築、危樓。
標準把建築的抗震設防分為4類,其中規定,經過抗震加固的建築,應滿足規定的「後續使用年限」30年至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