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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毅 發達公司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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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9-04 22:01
綜所稅申報簡化措施 民國100年實施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009年9月4日電)財政部計畫於民國100年時,提供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簡化措施;針對申報內容較單純的案件,先替納稅義務人計算應納稅額,納稅義務人可憑單據繳款申報,預計約有200萬戶受惠。
財政部指出,民國100年申報99年度綜合所得稅時,稅捐機關針對申報內容較單純者,依納稅義務人上年度申報資料,先行替納稅義務人計算應納稅額,每年4月30日前將繳款書寄發,納稅義務人核對無誤後,即可繳款,完成申報。
財政部表示,這項簡化報稅措施是針對申報內容單純的納稅義務人,上年度申報的家戶成員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採標準扣除額,無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投資抵減稅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及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可扣抵稅額。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收到稽徵機關寄發的所得資料及繳款書,經核對無誤,並於申報期間內繳納者,即完成結算申報程序。
不過,納稅義務人如認為稽徵機關提供的資料不夠完整,例如要增刪扶養親屬,或有其他扣除項目、扣抵稅額或其他各類所得等,也可根據國稅局寄發的資料,自行調整後,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指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便民措施,將目前查詢所得資料的服務範圍,進一步擴大至提供免稅額及扣除額等資料,並替納稅義務人先行計算應納稅額,可減少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申報的時間及程序,同時減少稽徵機關收件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