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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3-09 09:45
機車佔用人行道 婦人恐吃百張罰單
苗栗一名劉姓婦人最近收到三個多月前的違規停車罰單,但她三個月來,每次購物都是將機車停在人行道上,違規停車遭檢舉上百次。婦人擔心罰單如雪片般寄來,想到一百張罰單要六萬元,擔心把機車賣掉也賠不出來!(彭清仁報導)
苗栗縣一名劉姓婦人停放機車常占用人行道,最近接獲五張去年底佔用人行道的違規罰單,這名婦人大夢初醒,原來三個多月來,經常將機車停在同一位置,如果依去年底的違規停車遭檢舉的比例,至少還有上百張的罰單還沒寄來。劉姓婦人指出,如果一開始就知道被檢舉開罰,再笨也不會將機車停在人行道上,也抱怨警方的開單速度太慢。婦人無奈表示,一想到上百張的罰單至少要六萬元,就算機車賣掉也不夠付罰單。
苗栗縣警局表示,最近交通違規檢舉案件爆增,警方接獲檢舉後,員警要檢視影片或照片查證違規事實,但因警力有限,可能延至法定三個月期限才提出告發;對劉姓婦人的遭遇,警方也相當同情,目前交通隊已檢討作業流程,未來會在一個月內開出告發單,避免相同行為一再挨罰,以減少民怨。至於苗栗監理站則強調,民眾如果對罰單有意見,可提出異議,如果繳不出罰款,可分期付款,但每月至少要繳五百元,並在一年半內繳完。法界人士則建議,劉姓婦人的狀況特殊,可向交通法庭提出異議,循法律途徑尋求解決,應該能減少罰單的總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