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4-09 12:32

榮總名醫甩嫩女 竟嗆「把妳殺掉」

台北榮總神經修復名醫鄭宏志4年前與小他27歲的嫩模黃宣菱結婚,前年黃女卻指控鄭男外遇,2人協議離婚後,鄭男再與另名莊姓女子交往,不料前年5月莊女不滿鄭男提分手還和其他女子到國家音樂廳看表演,憤而衝進音樂廳一屁股坐在鄭男大腿上示威,鄭男趕緊將莊女拉到走廊怒嗆「我會把妳殺掉!」結果遭莊女提告,士林地院今依強制、恐嚇等罪判鄭男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
20多歲的莊女指控,57歲的鄭男2012年7月間凌晨與她在KTV唱歌後,因為太累,兩人便赴汽車旅館休息,卻因故爭吵,她想離開,鄭男竟將她壓制在床,她猛踢鄭男腿部才趁機逃離。
莊女表示,她和鄭男交往後,一心嚮往婚姻,鄭男卻沒結婚打算,2人時常為此爭吵,2013年5月間兩人在榮總會議室談判,鄭男竟脫口「我到時侯會把妳殺掉,妳以為我不會殺人嗎?我會.......」等語。同年7月間,鄭男又在國家音樂廳恐嚇莊女「我可以讓妳死。」莊女心生恐懼、心灰意冷,憤而提告。
鄭男辯稱,2012年7月時兩人已是男女朋友,稱吵架後莊女要離開,但因汽車旅館地處偏僻,他才出於善意拉住莊女,事後也送莊女回家。而兩次出言恐嚇則是遭莊女激怒,且音樂會時莊女突然現身,還坐到他腿上稱「懷了你的孩子」,他才會說出重話要莊女死心,否認恐嚇。
法官審酌莊女出示當天自汽車旅館自行搭計程車回家的叫車紀錄及驗傷證明,認定鄭男供述不一,以強暴脅迫的方式阻止莊女離去,且莊女提出錄音顯示鄭男多次威脅莊女「把妳殺掉」,因此認定鄭男犯行明確,今依強制、恐嚇罪判鄭男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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