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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1-16 17:43

愛立信、蘋果在LTE專利權金有歧見

愛立信(Ericsson)在美國時間14日向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申訴,回應蘋果公司(Apple)日前對支付LTE專利權金上的公開言論。愛立信將要求法院對愛立信向蘋果公司提出的全球專利授權費作出判決。愛立信也指出,透過採取法律手段,以期能夠與蘋果公司簽訂公平的行動技術專利使用授權協定。
據悉,在過去兩年的談判中,兩家公司一直無法就愛立信的專利授權費達成協議;此愛立信的專利,使蘋果公司的行動裝置與世界的連結,並為其許多應用程式提供支援。愛立信的申訴舉動,是希望在獲得一個有關愛立信全球專利授權費報價,是否符合愛立信對FRAND的承諾的獨立評估。
愛立信每年在研發上的投資超過50億美元,擁有業界最全面的專利組合之一。蘋果每一台擁有行動通訊功能的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都採用了愛立信的技術。
愛立信與蘋果公司之前簽訂專利使用授權協定已經過期。儘管已經協商近2年,雙方尚未達成新的協議,是導致蘋果公司目前沒有愛立信的技術使用許可的原因。
蘋果在2015年1月12日,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定蘋果公司並未侵犯愛立信的部分專利。
為了回應,愛立信向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申訴,要求法院判定其向蘋果公司提供的愛立信標準關鍵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組合符合 「公平、合理及無歧視(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FRAND)」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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