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蓁小蓁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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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4-11-22 14:59
「食」在要安心!不可不知的食品添加物基礎知識
食品添加物存在著怎樣的危險?
合成添加物中,尤其是「不存在於自然界的合成化學物質」,因為是自然界沒有的物質,一旦進入人體內,有些不易分解會囤積在體內,影響細胞或基因。具有致癌性、致畸胎性(導致腹中胎兒出現先天性障礙的毒性)或慢性毒性等的物質很多。有些還有環境荷爾蒙(內分泌干擾素)的疑慮。
乍聽之下很安全的天然添加物,很多是從不為人類食用的植物或海藻、細菌等萃取出來的物質,所以稱不上安全。事實上,茜草色素(自西洋茜草的根部萃取的色素)就曾在動物實驗中被發現具致癌性而禁止使用。
一般食品添加物是將原本就是食品的物質當成添加物使用,基本上安全性沒問題。
請留意「有用途名稱的物質名稱」
原則上食品添加物有標示物質名稱的義務。當中有些物質必須連同用途一起標示,這些通常是毒性較高的物質。
火腿或小香腸的成分中會出現「保色劑(亞硝酸鈉)」、「抗氧化劑(維生素C)」這樣的標示。保色劑和抗氧化劑是「用途名稱」,亞硝酸鈉和維生素C是「物質名稱」。
但遺憾的是,眾多添加物中像這樣同時標示用途與物質名稱的有限,只有用於以下這些用途的會被標示出來:防腐劑、防黴劑、保色劑、著色劑、甜味劑、漂白劑、抗氧化劑、黏稠劑(增稠劑、膠化劑、安定劑)
舉例來說,用了著色劑紅色6號及防腐劑己二烯酸鉀的福神醬菜,成分標示應為「著色劑(紅6)、防腐劑(己二烯酸鉀)」。用了防黴劑OPP和TBZ的柳橙,成分標示應為「防黴劑(OPP、TBZ)」。
不得不知的陷阱
或許很多人沒注意到,食品其實分為有標示及無標示,這點請各位也要留意。
有標示的食品──原則上稱為「容器包裝的加工食品」。
無標示的食品──在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免除食品標示。
1. 在店面零售的食品,如醃漬物(醬菜)或糖果、麵包等。
2. 當面秤重販售的食品,如物產展的鱈魚卵、明太子等。
3. 在店內製造、烹調的食品,如超市的自製熟食、便當店的便當、餐廳或飯館的料理等。
舉例來說,在店內擺放大量的葡萄柚或柳橙進行販賣的情況相當於1.(因為消費者可自行向店員確認食品的內容。不過,最近越來越多零售商會主動標示出添加物)。這些食品就算用了高危險性的添加物,消費者還是全然不知。原本應該全部都有標示的義務,但就現狀來看,是不太可能實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