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壇
登錄
/
註冊
分享
發帖
請輸入關鍵字
遊客
Lv.0
0
認同
0
銅幣
首頁
論壇
許願
錢包
薪資
任務
排行榜
簽到
New
勳章
遊戲
New
股票
考試
New
社區
›
財經刊物
›
夫妻贈不動產 難逃奢侈稅
股海煉金
期天大勝
實力養成
您真內行
投顧明牌
財經刊物
價值投資
房產
權證
選擇權
基金
盤後分析
品味生活
健康快樂
勵志成長
幽默搞笑
哈拉閒聊
健康養身
全員公投
發達公告
高進
發達集團副總經理
來源:
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9-09 14:42
夫妻贈不動產 難逃奢侈稅
夫妻間贈與不動產,若持有未滿2年出售,小心被課奢侈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8)日表示,坊間常見夫妻誤解奢侈稅的排除條款,採贈與方式移轉自用住宅給配偶,但出售時須注意持有期間是否已超過2年,不然會被額外課徵「冤枉稅」。
南區國稅局接到民眾來電詢問,配偶間相互贈與之財產,依法不課徵贈與稅,若將該受贈取得之不動產,在2年內簽約出售予他人,是否也不用課徵奢侈稅?
國稅局官員說,奢侈稅希望藉由對短期交易的不動產案件課以重稅,來減少不當的房地產炒作情形,不過難免會傷及無辜,包括夫妻贈與房地產後出售、忘記或太晚遷入戶籍等情況,是民眾最常提出申訴的奢侈稅爭議案。
常有夫妻誤信代書建議,以為奢侈稅排除條款當中的「受遺贈取得」者,包括贈與取得的房地產,但夫妻之間贈與取得的不動產,仍屬於奢侈稅的課稅對象。
3.8k 次閱讀 ⋅ 23 條評論 ⋅
舉報
認同 (
0
)
打賞 (
0
)
轉發 (0)
收藏 (0)
評論 請先
登錄
或
註冊
本月
所有
本月
本周
昨天
今天
最新
點讚
感謝文
討論文
全部評論(23)
查看更多
熱門資訊
聯純 114年12月營收1.36億、年增0.20%
外資今年天天賣台積 元月行情台股能挺進31K?
皇家可口 114年12月營收1.49億、年減7.42%
盤前多空新聞 20260113
傳小鵬擬分拆飛行汽車業務「小鵬匯天」赴港IPO
近5年首見 去年全國稅收短徵505億
踩雷看太多了!修車師傅親曝「最不會後悔買的」4個汽車品牌
1/13盤前|走了國安基金 來了台美關稅15%!台股今戰31K 還是回檔?
長興董事會通過總營運長由廖恒寧擔任
中鋼 公告本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異動
高進
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