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烏龜 發達集團代表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6-03 23:37

東芝控告力晶等四家廠侵權 求償1億元

【經濟日報記者簡永祥/3日電】記憶體大廠東芝(Toshiba )今日宣布,已於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控告力晶、智旺、力積、瑄譽等四家公司侵權,並提出專利侵權訴訟,求償新台幣1 億元。
東芝強調,東芝154717及I238412的NAND快閃記憶體台灣專利受到上述四家廠商侵權。東芝要求智慧財產法院禁止侵權公司製造及銷售其NAND快閃記憶體專利的產品 (包括料號A5U2GA31BTS-BC等),並要求損害賠償。
東芝聲明稿指出,力晶與其他三家公司在未取得授權情況下使用東芝專利範圍之技術製造NAND快閃記憶體。過去東芝曾向力晶科技發出通知,但皆未獲得回應,因此東芝除循法律途徑外別無其他解決辦法。
東芝強調,該公司於1987年發明NAND快閃記憶體,此後持續投入資源維持技術領導地位,並支持NND快閃記憶體市場的發展。為維持作為東芝競爭力來源的先進技術能力,東芝將致力保護其投資,並針對未獲授權而使用東芝專利技術的公司採取堅決的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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