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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麻雀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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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2-09-26 23:33
當心重複或不當用藥,危害您的健康
全民健康保險目前已經給付的藥品將近2萬項,民眾經醫師診斷必須使用的藥品,大多可以在就診的醫事機構或特約藥局領到,也就因為健保就醫和領藥的便利性,有些民眾在前次領的藥還沒吃完,就到另一家醫院看診,領到名稱不同但藥理作用相似的藥品,而造成重複用藥發生嚴重副作用。也有些人是貪一時方便,當這一次身體不舒服的症狀,感覺與前一陣子某次症狀「一樣」,就直接將上次未服用完的藥品自行服用。
以上兩種行為都可能導致嚴重後果,用藥是一種專業的行為,藥品必須對症下藥和適量使用才能有效治療疾病。大部分的藥品在治療劑量內可以改善症狀和解除病痛,但若過量使用,不但正面的效果變成負面,也會對身體的其他器官造成傷害,以降血糖藥品為例,服藥過量不但不能適當控制血糖還可能因低血糖而造成昏迷甚至有生命危險,而民眾常用的退燒止痛劑,很多是對肝、腎功能有不良影響的藥品,適量使用可以減輕疼痛和不適,但過量時則會產生肝毒性,甚至成為將來必須洗腎的原因。
許多民眾有囤積藥品、藥品擺放過期仍不自知的經驗。大部分藥物對溫度、光線及濕度都很敏感,如果儲存條件不對,藥物很容易在不知不覺間變質,服用過期的藥品如同「吃錯藥」,所以民眾最好能遵守不隨意擺放、不丟棄藥袋、不囤積藥品的原則,此外,要避光、避熱、防潮,家居常備藥也應每3個月檢查效期。
要查詢使用中的藥物資訊或想瞭解藥品更詳細的內容,如適應症、製造廠等,民眾可上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http://consumer.fda.gov.tw)首頁/整合查詢中心/藥品、醫療器材、化妝品/藥物資訊整合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