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8-22 03:10

不顧投保中心反對 中福股臨會通過限制特定董事權利

2024/08/21 21:58  
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今天上午9時召開股臨會。(記者方韋傑攝)
〔記者方韋傑/台北報導〕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1435)今天上午9時召開股臨會,會中進行全面改選董事案,不過卻以通過臨時動議,限制特定董事、獨董當選人接觸公司財務報告,可能影響日後公司治理,對此,儘管與會的投保中心代表認為有違公司法,仍受現場表決通過。
中福今日股臨會通過全面改選董事案,新任4席董事為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建,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陸榮木,力大資本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沛珊,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立中;4席獨立董事為高榮志、吳進成、楊智閔、江嘉芸。
其中,前董事長黃立中拿下董事席次,新任獨立董事楊智閔、江嘉芸過去則未參與經營權之爭,3人在當選後,皆未被解除競業限制,並皆於臨時動議階段,表決通過限制3人接觸公司業務與財務報告,此外,臨時動議也通過要求董事會後續召集股東會,解除3人董事、獨董資格。
截至今天晚間9時30分許,中福已透過重大訊息公告「重要決議事項」,包括新、舊任董事、獨立董事名單,以及解除、未解除競業限制的新董事會成員名單,但仍未見在臨時動議階段表決通過的相關事宜。
法界認為,依照公司法第5項規定,「改選董事、監察人、變更章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第185條第1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目前公司派已公告於10月25日召開今年第2次股東常會,且公布的召集事由中,並無解任董事的議案,也就是說,新的董事會成員若受到阻礙、無法在任期內行使權利與義務,將違反公司治理。
此外,根據公司法第183條第4項規定,「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法界強調,倘若股東認為會議進行期間發生損害公司利益的情事,皆可尋求法律途徑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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