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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7-23 04:20

分析師Schiff:美國金融改革法將會失敗的三個理由

2010/07/23 01:58 鉅亨網 鉅亨網編譯郭照青 綜合外電
Dodd-Frank金融管理改革法案現在已成了法律。該法案被視為是,自Glass-Steagall法案以來,最為廣泛的金融管理法案,但是多達2300頁的規則與提議,很難理解該如何在市場上落實。
EuroPacific資本公司總裁Peter Schiff說,這項法案將會失敗:
1.這項法案並未切入危機的根本原因。Schiff將房屋市場波動的原因,歸咎於前聯邦準備理事會(Fed)主席葛林斯潘的「太低且太久」的利率政策,及政府擔保的抵押貸款。「這種情況今日仍在持續,這項法案並未觸及到這一點。事實上,利率為零,顯示今日Fed較利率為1%時,更為草率。」而且,在許多私人貸款銀行倒閉的情況下,政府卻為抵押貸款市場提供更大比例的擔保,甚至提供房地美與房利美無限信用,直至2012年。
2.這項法案並未能終結「太大不能倒」的包袱。「現在這項法律確保了,在未來,即使他們並不希望為這些銀行紓困,但實際上,他們卻不得不伸出援手。」Schiff抗議道:「為大型金融機構定出由聯邦監督的退場程序,這項新的架構無異向債權人表明,借錢給大型金融機構,其安全性多過提供貸款予因太小而不適用於此一計劃的公司。因而,這些大型金融機構在市場將持續享有優勢,確保其持續主導金融業的地位。」
相形之下,與Schiff的警告呈強烈對比,這項法律做的是「設定一項有序的清算程序,政府可在緊急狀況時使用,解散這些瀕臨倒閉的公司,而非任其倒閉或加以紓困。」
「目的在於終結部份機構′太大不能倒′的觀念,避免2008年歷史重演,當時布希政府AIG與其他企業提供紓困,卻未對雷曼銀行伸出援手。雷曼隨後倒閉,並使得資本市場為之凍結。
「根據這項新的規定,金融機構必須有一套"送終計劃",說明如何可以快速關門。」
3.管理增加,意味較小型金融服務公司成本增加,競爭力減少。「這些新的規定,將大幅增加不具經濟規模的較小型機構的業務成本,並造成傷害,」Schiff說,包括他自己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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