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貓 發達集團副處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4-05 05:50
手機軟硬通吃 互利雙贏
自由時報 2010-4-5
編譯盧永山/專題報導
蘋果公司旗下產品在全球熱賣,主要與App Store提供的應用軟體下載服務多達十五萬種有關,App Store提供平台讓全球軟體開發商發表作品,讓蘋果的產品更受消費者的青睞,軟體開發商則從中賺到收入和知名度,雙方互利雙贏。
由於蘋果的市場影響力大,旗下產品整齊多樣,App Store建置的時間最早,軟體開發商更願意將研發的軟體掛在App Store下。以iPhone為例,從二○○七年上市以來,目前全球銷量超過五千七百萬台,所提供的應用軟體多達四四八○種。
史丹福大學華裔教授王戈於二○○八年六月共同創辦的Smule公司,為iPhone研發了Ocarina、Leaf Trombone等熱門應用軟體,目前的下載人數已超過二○○萬,不僅被蘋果列為去年全年最佳應用服務方案,去年十二月下旬,Smule宣布,又獲得八○○萬美元創投資金。
提供餐飲促銷平台的台商酷米移動傳媒,也為iPhone開發了「掌中行銷」(QuMarketing)和「酷米優惠通」(QuPon)兩種應用軟體,四月下旬將正式掛在App Store下,供iPhone免費下載。
根據矽谷創投公司KPCB預估,iPad上市後,為iPad開發應用軟體的業者將如雨後春筍般竄出,台商蒙恬科技、奧爾資訊等也躍躍欲試。
掛在App Store下的應用軟體,有的是免費提供,多半需要付費,而一次下載費用介於○.九九到六.九九美元之間。
市場預估,應用軟體服務每年為App Store帶來的營收超過十億美元,有七成是付給應用軟體開發商,蘋果收取其餘三成,Google、Palm、諾基亞等其他業者與軟體開發商的拆帳方式也多半是七比三,RIM則為八比二。
iPone應用軟體開發商,總部位於加州帕羅奧多市的Tapulous公司表示,單月銷售額已達一○○萬美元,並認為未來兩年手機應用軟體業務將出現爆炸性成長。
軟體開發商在App Store等網路商店掛產品,多半須支付一定的「掛牌費」。例如,在App Store掛牌,每年要支付九十九美元,在Android Market需支付二十五美元,在Blackberry App World需支付二○○美元,在Ovi Store需支付五十歐元(約七十八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