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3=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08 01:10

掌握原股連動性賺價差 TDR仍有利可圖

台灣存託憑證(TDR)是真的否退燒了?從2月新發行上市TDR的僑威集團(911201-TW)和華豐泰國(911602-TW)表現來看,市場對於TDR的熱情卻實大幅減低,近期還有友佳國際(912398-TW)、大成糖業(913889-TW)及隆成集團(911225-TW)等TDR陸續掛牌上市,法人強烈建議,TDR持有人可隨時申請兌回或出售原股,因此使得TDR普遍較原股股價溢價,賺取與原股的價差。
TDR持有人可隨時向往來證券商提出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是直接委由國外券商出售原股,以港股來台TDR為例,約3個營業日就能通知國外券商在香港出售原股,或是5-8個營業日便可收到兌回的原股,申請手續十分簡便。
由於TDR去年最紅的金融商品之一,不過證交所為避免市場熱錢炒作,去年底增訂對TDR的監視條款,若TDR與原股折溢價幅度過大,顯然有炒作嫌疑者,將被列為警示對象,並取消先前證交所認定交易異常標準排除掉TDR的做法,抑制過度熱炒問題,價格回歸較合理投資價位,與原股走勢較為貼近。
另外,為了有利投資人參與,券商公會已修訂「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降低調整公開申購數量的倍數規定,並提高彈性提撥對外公開申購數量上限,以提高投資人可申購的數量。
券商公會指出,TDR公開申購新制的超額認購倍數級距為:申購倍數逾15倍到20倍,公開申購配售額度比率為15%;逾20倍到25倍為20%;逾25倍到30倍為25%;逾30倍到35倍為30%;逾35倍的最高申購比率為35%。 TDR今年除了公開申購比率新制外,券商公會另已修訂並實施「承銷商辦理TDR市場供求調節機制」新制,規定TDR掛牌日起的第一、二個交易日,主辦承銷商應觀察TDR交易情形;若TDR價格呈現持續漲停板,主辦承銷商應使每交易日的成交量至少達50張,以維持TDR的市場流動性。
法人私下表示,TDR是否過熱,市場自會決定,TDR不可能永遠只漲不跌,等到投資人賠過錢,體認到TDR不是穩賺的商品,市場自然會降溫,政府應該做的事,是訂TDR溢價發行上限,防止國外企業用離譜高價在台釋股,把股票倒給法人與投資人,嚴防非法炒作股價,審慎把關TDR掛牌品質,要求日後資訊揭露效率與真實性,這才是真正的保護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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