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1-04-20 21:07

台積電怒了!採購經理跳槽大陸當「副總裁」 要賠250萬

台積電怒了!採購經理跳槽大陸當「副總裁」 要賠2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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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
2021年4月20日 週二 下午2:42·3 分鐘 (閱讀時間)




著名的「護國神山」台積電一直都是大家夢寐以求的工作,然而一名負責採購業務的薛姓經理卻在簽下競業禁止條款後,跳槽到大陸半導體公司,台積電也為此怒告上法院,一審時桃園地院判定薛男該賠償台積電250萬元,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也於日前對此案做出判決。
判決書指出,薛男於1999年開始任職於台積電,2004年時開始負責採購業務,並自2011年7月起擔任採購處經理至2016年離職,由於薛男擔任採購部門的重要職位,對於台積電重要採購資訊非常了解,曾接觸過許多商業秘密、營業秘密等,所以為了避免同業不當競爭,就簽署競業禁止協議,約定薛男自離職後18個月內不得受雇於台積電的競爭對手。
 

薛男於1999年開始任職於台積電。(圖/東森新聞)
 
而後薛男於2015年5月被公司發現接受廠商招待,於是雙方協商後,讓薛男自請離職,並簽下切結書,確認台積電於2016年7月一次性給付其229萬元,包含了2016年7月發放之2015年剩餘的分紅獎金,以及依據離職競業禁止約定應按月給付被告之「特別離職金」18個月之總額。
 
但後來台積電於2017年4月寄信確認薛男是否有遵守競業禁止協議時,卻發現他已經任職於大陸半導體公司,有許多技術和產品是與台積電為競爭關係。台積電認為薛男明知這份工作屬於協議禁止範圍,但仍到該間公司任職採購副總裁一職,由此可見是故意違反協定,於是向法院要求其應該償還補償金117萬270元及給付違約金1140萬676元,總計求償1557萬946元。
 

桃園地院經審酌後,認定薛男須賠償250萬元。(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桃園地院經審酌後,認定薛男違反競業禁止協議,但請求賠償1557萬946元屬實過高,依法酌減為250萬元。而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薛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後,日前高院二審駁回上訴,仍判薛男須賠償2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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