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4-24 09:18

惠民不沾鍋,才是轉型正義

惠民不沾鍋,才是轉型正義
【時報-台北電】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昨在立院強逼檢察總長被提名人江惠民表態,對於過去威權時期的司法審判道歉。然而,正如江惠民所言,這是高度政治性議題,身為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確實不該為此宣示立場,若依照段宜康的邏輯,過去檢察體系曾為政治服務所以該道歉,如今的檢察總長與政治「絕緣」,不才是符合轉型正義嗎?綠強推卻為政黨服務民進黨執政後推動「轉型正義」,名義上說好聽在針對威權時代冤屈案件的「真相與和解」,但實際執行卻屢發生違法違憲、搞兩套標準、分化省籍、分化職業別等行為,不但沒讓真相有效還原,和解不成還讓整個國家更趨分裂、對立。民進黨的「轉型正義」的手段粗糙,加上擺明是為自己政黨服務的手段,讓外界質疑所謂轉型正義不過是在搞清算鬥爭,純粹是民進黨的輔選機器,無法取信於人,「轉型正義」已經淪為「自私正義」。因為「轉型正義」機器最可怕的是,不斷將各種應該維持行政中立的機關「選邊站」,更從在行政院下設促轉會、黨產會,並賦予擴權工具,接著「提拔」意識形態極端分子到司法院、監察院;如今,又逼著準檢察總長必須要表態政治立場,給最需要「無色」的檢察體系「潑綠漆」。戒嚴時期公僕成幫凶依照段宜康的邏輯,檢察總長之所以要道歉,是因為服務於當時威權時代的統治者,在那個時代誕生許多冤錯假案。但那個年代的司法體系有當時的法律的依循,那個年代也處於一個完全不同於現代的政治氛圍。因此,這是一個高度政治性議題無誤,由國家民意最高的領導人──總統來道歉才符合比例原則,而包括前總統馬英九,其實也不只一次為此表達歉意;如果江惠民需要道歉,前任的、未來的總長,甚至法務部長,都該加入「道歉團」。為了選舉,新北市前副市長侯友宜在警界服務時曾逮捕異議分子被大作文章,甚至以「鷹犬」形容這個過去在扁政府備受賞識,一度被力邀參選嘉義縣長的「人才」。依民進黨的思維,戒嚴時期的公職人員無一不是幫兇,試問,段宜康的父母親擔任媒體高層、從事教職,戒嚴時期都是和當局頂著幹?轉型正義成為新威權身為一個檢察總長,本來就該依法公正客觀行使職權,若要求其對於高度政治性議題表態,與威權時代為政治服務的司法人員又有何異?民進黨的轉型正義骨子裡不過就是「新威權」,司法完全超脫政治,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江惠民不道歉,才對得起「轉型正義」四個字。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周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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