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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4-26 09:06

馬總統:廢死條件未成熟 審慎使用死刑

馬總統:廢死條件未成熟 審慎使用死刑
記者張晏彰/臺北報導 2016-04-26
馬總統昨日主持「《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發表記者會」表示,我國了解世界各國對廢死議題的發展狀況,但目前為止,我國廢死的條件並沒有成熟。維持死刑但審慎使用的政策,會延續下去。
馬總統昨日於總統府主持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發表記者會,闡述政府提升國內人權保障,努力與世界接軌之相關作為與成果,並就廢死議題進行說明。
馬總統指出,他在民國98年5月批准「兩公約」後,於12月10日正式施行「兩公約」,使其變成國內法的一部分,並將批准書送到聯合國秘書處存放。雖然最後未被聯合國接受,但並不影響兩公約的內容,在國內被司法及行政機關適用。
至於死刑執行的依據,馬總統表示,兩人權公約講得非常清楚,在三種情況下才能使用,必須是最嚴重犯罪、不能違反防制殘害人權公約規定、必須要是終審判決,「這個我們全部都做到」。目前全世界196個國家中,已經廢除死刑,或是針對少數情況施行死刑,或已長時間暫緩或不予執行死刑的國家,共計已約有150個;但以人口數來看,沒有廢死的國家,人口佔6成,到底算不算趨勢,還有爭議。
馬總統說,中華民國已經了解世界各國對廢死議題的發展狀況,歐洲各國在1950年簽訂《歐洲人權公約》後並沒有廢死,直到1982年開始規定,除了戰時或戰爭前夕等特殊情況外,其他都要廢死,並且到2003年方全面廢死,距離當初簽訂公約已過53年,顯示「廢死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英國花了30多年,法國、德國花了100年以上。馬總統說,法務部最近做的民調顯示,尚有超過8成的民眾反對廢死,亦顯示目前為止,我們廢死的條件並沒有成熟。維持死刑但審慎使用的政策,會繼續使用下去」。
馬總統表示,我國是個重視人權的國家,近年來不斷在人權保障方面努力,迄今亦取得重要成果。「人權的保障就像是陽光與空氣一樣,有的時候大家不覺得,但是一旦沒有就會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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