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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0-15 10:10
大專學分實習課 最快明夏起評鑑
大專學分實習課 最快明夏起評鑑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2015-10-15
教育部昨日表示,技專校院和一般大學有學分的實習課程,最快105學年度起接受評鑑,由產、官、生一起打分數。除學校自評、教育部評鑑外,也納入業界機構、實習學生調查,評鑑指標包括學生滿意度、就業輔導成效等,評鑑結果分「通過」、「有條件通過」和「未通過」三等級,作為核定招生名額及獎補助款的依據。
實習課程是學生跨入職場的敲門磚,在學時就能累積業界經驗,畢業後便能立刻接軌,搶得求職先機,因此技專校院無不將實習列為課程重點。《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今年1月公布後,教育部著手修訂子法,昨日公布《專科以上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這項行政命令將既有的補助要點提升法律位階,讓學生權益更受保障。
根據這項辦法,有學分的實習課程必須接受評鑑,將由產、官、生一起打分數。至少要有2個月以上職場實習,不包括短期參觀、實驗課程及實作訓練課程。績效評量分實習機制、實習成效,「實習機制」包括投保實習保險、實習機構與學生發生爭議的協商處理機制、實習合約簽訂執行等,「實習成效」則看學生及實習合作機構的滿意度,以及學校對學生後續就業輔導成效。
教育部技職司長馬湘萍表示,學生滿意度及對實習課程的意見回饋,可作為評鑑參考,後續就業輔導成效列評鑑指標,是要督促學校,不能只把學生送去實習,更要重視實務學習的效益和未來職涯發展。
實習課程評鑑結果和大學校務評鑑一樣,分通過、有條件通過和未通過;通過的校系及合作廠商可獲獎勵,有條件通過和未通過的學校,須在3個月內完成改進,否則會被扣獎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