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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9-28 11:00
日月光遊說矽品股東 投鴻矽戀反對票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8日電)日月光今天發出致矽品全體股東公開信,提出5大理由,遊說矽品股東在10月15日矽品股東臨時會,投票反對鴻海與矽品換股策略結盟。
日月光今天在各大報及主要新聞網站,刊登致矽品全體股東公開信,洋洋灑灑2000多字,陳述5大理由,遊說矽品股東參加10月15日的股東臨時會,投票反對鴻海與矽品換股策略結盟。
日月光8月24日發動公開收購矽品25%股份,到9月22日截止,累計參與台灣及美國收購應賣的矽品普通股股數占矽品全部已發行股份總數36.83%,超過預期。
矽品8月28日則宣布以股份交換方式與鴻海策略聯盟,規劃10月1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相關「修訂公司章程」(以提高授權資本額)及「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議案。
日月光認為,矽品經營團隊所提股份交換,恐損害矽品股東權益,已向矽品經營團隊表達反對立場,並列舉五大理由。
第一、日月光認為,矽品與鴻海股權交換案經換算後的發行價格,遠低於日月光公開收購矽品股權價格;更遠低於矽品委任獨立會計師出具合理性意見書所認定合理交易價格下限;也低於矽品宣布與鴻海股權交換案當日的收盤股價新台幣39.5元。日月光認為鴻海矽品股份交換案價格訂定的合理性,亟待商榷。
第二、日月光認為,矽品8月28日公告將以提高授權資本額方式、發行約8.4億股與鴻海股權交換,矽品9月25日更公告,要求增加授權資本的額度,不僅限於對鴻海股權交換的額外資本額,提案大幅增加授權資本額新台幣140億元。
日月光指出,矽品股東臨時會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矽品董事會可無須事先取得股東會同意,逕行以決議發行新股,若新股一旦全數發行,合計將約占矽品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最高可超過6成。
日月光認為,矽品董事會所提「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通過後,矽品投資個別有價證券最高限額,將從矽品淨值的20%提高至60%,遠超過矽品發行新股給鴻海所需額度。這不僅嚴重稀釋矽品全體股東權益,也嚴重阻礙日月光依法尋求與矽品合作的基礎與機會。
第三、日月光認為,矽品公司或矽品股東,並未因矽品與鴻海換股取得任何現金對價,反而鴻海將取得矽品21.24%股權新股,成為矽品最大股東,造成全體矽品股東權益稀釋。
日月光認為,矽品與鴻海換股比例是否符合矽品最大利益?是否違反比例原則?可待商榷。日月光指出,實務上公司之間策略聯盟的方式有很多種,矽品不宜以低價大量發行新股,稀釋全體股東股權的方式策略聯盟。
第四、日月光指出,矽品在簽訂意向書而非正式契約前,選擇10月15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並訂9月15日為股東臨時會停止過戶開始日,剝奪日月光參與股臨會的機會。日月光認為,矽品對股東權益保障、鴻海與矽品換股可行性、必要性及適法性,並無充分考量。
第五、日月光認為,矽品為何至今未依照美國法令相關揭露規定,對外公告與鴻海簽訂完成策略聯盟和換股契約全文?
綜合以上,日月光表示雖無法參加矽品股東臨時會,仍呼籲可參加出席的矽品股東,投票反對「修訂公司章程」(以提高授權資本額)及「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的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