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洋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29 11:36

胎紋列定檢 複檢不合格扣照

胎紋列定檢 複檢不合格扣照 http://news.gpwb.gov.tw/p/b_F0101/20150729/0020452.jpg 圖:取自ARTC網站
記者郜敏/臺北報導2015-07-29
近日發生因爆胎造成車輛墜橋釀6死的重大交通事故,由於肇因與超載及胎齡過長有關。公路總局提醒民眾,輪胎胎紋已列為車輛定檢項目,檢驗未過者應在1個月內換新輪胎後辦理複檢,逾期未複檢或複檢不合格者將吊扣牌照,等檢驗合格後再發還。
公路總局指出,由於胎紋不足的車輛在高速行駛容易發生爆胎情形,去年元旦起,輪胎胎紋即被列入車輛定期檢驗項目之一。去年辦理定期檢驗的車輛有814萬9000多輛,輪胎初次檢驗不合格有5萬6千多輛,占0.68%,之後均通過複檢;今年上半年受檢的車輛則有500多萬輛,輪胎初檢不合格比率約0.56%,比起去年已有下降趨勢。根據本月上路的交通新制,胎紋深度若不足0.16公分,將被罰鍰新臺幣3000元到6000元,國道警察也會針對胎紋不足強力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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